一周动态
第四十五期
$综合时政经济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7日上午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会议还同时选举栗战书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王岐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70人,缺席1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大会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6人,缺席1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山西: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
山西省近日发布《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鼓励引进外资的新政策。
根据意见,山西省将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按照有关部委确定的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国内金融动态(来源:金融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和担保行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2017年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可见清晰识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防范处置,维护国家财政金融安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对记者说。
王玉玲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担保行为。
2018年2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2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2.19万亿元。其中,国债发行12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285.6亿元,金融债券发行2302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296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291.6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48万亿元。
2月份,银行间货币市场成交共计50.07万亿元,同比增多13.08%,环比减少29.43%。
2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5.34万亿元,日均成交3142.8亿元,同比减少6.51%,环比减少25.20%。
2月末,上证综指收于3259.41点,较上月末下跌221.42点,跌幅为6.36%;深证成指收于10828.73点,较上月末下跌330.95点,跌幅为2.97%。2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为2190亿元,环比减少17.05%。深市日均交易量为2110亿元,环比减少18.52%。
陈雨露: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金融业在新时代的核心使命
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陈雨露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身份列席全国政协经济界小组讨论。陈雨露在发言时表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部门的天职和本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核心使命。如何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来不断提升中国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以更好更长远地服务实体经济,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的宏观审慎管理。”陈雨露表示。
王兆星:不排除扩大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范围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3月12日列席全国政协经济界小组讨论后,在被问及市场化债转股进程是否会加快时表示,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预计下一步进程会加快。
对于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落地,王兆星表示,监管部门希望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类型尽可能多元化,资本和资金来源同样也要多元化,以通过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来加快债转股项目的落地。
此外,王兆星强调,银监会历来都要求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最近还适当调整了不良贷款拨备的要求。与此同时,银监会要求银行尽可能真实地反映不良贷款情况,包括一些关注类贷款经过分析确认后,要及时加以处置。
$宏观(来源:冯站长之家财经新闻)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看来:银监会、保监会合并的好处在于,将外部沟通协调转化为内部的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利于解决统筹协调金融发展、填补监管真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兼顾金融的包容性发展和市场力量均衡等问题。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从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承诺清单上的办税事项将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全程办;从8月1日起,全国的办税大厅都能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
股权质押新规实施,目前业务办理有两个变化,一是大股东做股权质押需要开设第三方监管账户,控制资金用途。二是股权质押利率标准上涨到7%左右。市场分析人士表示,
$楼市 (来源:冯站长之家财经新闻)
1-2房屋新开工面积17746万平方米,增长2.9%,增速回落4.1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同比降1.2%,去年全年为增长15.8%。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1%,增速比去年全年回落3.6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5.3% ,增速提高1.6 个百分点;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1.66 ,比去年12月份回落0.07点。
$商品(来源:冯站长之家财经新闻)
据中钢协统计,2月下旬,重点钢铁企业粗钢日均产量187.87万吨,较上一旬增加7.91万吨,增幅4.39%;截止2月下旬末,会员钢铁企业钢材库存量1397.25万吨,比上一旬增幅19.38%。
统计局:3月上旬流通领域50种重要生产资料中,16种产品价格上涨,28种下降,6种持平。其中烧碱旬环比涨13%,瓦楞纸涨5.4%,焦炭涨4.5%,液化天然气(LNG)跌13.6%,液化石油气(LPG)跌7.2%,甲醇跌8.3%。
$指数情况(2018年3月10日-3月16日)(来源:ctctc研究室)
截至2018年3月19日,第241期中国太原煤炭综合交易价格指数为146.30点,环比下跌0.07%。其中:动力煤指数128.07点,环比下跌0.19%;炼焦用精煤指数169.91点,环比上涨0.04%;喷吹用精煤指数162.35点,环比持平;化工用原料煤指数150.52点,环比持平。
本期山西下水及直达动力煤价格均有所下跌。本期沿海六大电厂日均耗煤量升至65万吨左右,日均存煤量1400万吨,同比增长四成,电厂库存充裕、采购以长协煤为主。北方主要港口煤炭供应相对宽松,秦皇岛港存量增至680万吨,港口煤价继续向下调整。省内动力煤市场稳中有降,下水煤市场中,朔州地区部分煤企价格下跌5-10元/吨;直达煤市场中,北部地区部分地方煤企价格下跌15-30元/吨,南部地区价格走势平稳。
本期山西炼焦用精煤市场总体持稳运行,个别有涨。本周钢坯及黑色系期市震荡调整,钢材现货行情跌幅收窄;焦炭市场稳中偏弱,部分钢厂提出降价要求。唐山地区非供暖季限产于16日开启,叠加终端需求仍未大量释放,下游钢企原料煤、焦库存处偏高水平,采购积极性一般。本期省内炼焦煤市场整体运行平稳,优质低硫焦煤依旧供不应求,价格高位坚挺;吕梁地区个别地方煤企焦煤价格小幅上涨10元/吨,其余地区价格维稳。
本期山西下水及直达动力煤价格均有所下跌。本期沿海六大电厂日均耗煤量升至65万吨左右,日均存煤量1400万吨,同比增长四成,电厂库存充裕、采购以长协煤为主。北方主要港口煤炭供应相对宽松,秦皇岛港存量增至680万吨,港口煤价继续向下调整。省内动力煤市场稳中有降,下水煤市场中,朔州地区部分煤企价格下跌5-10元/吨;直达煤市场中,北部地区部分地方煤企价格下跌15-30元/吨,南部地区价格走势平稳。
本期山西喷吹用精煤车板价格持稳运行。本期华北地区部分限产钢厂复产,喷吹煤需求略有放量;受环保政策影响,本月10-20号山西长治、晋城地区公路煤全部停运,喷吹煤供应趋紧,煤企销售无压力、价格高位持稳。
本期山西无烟块煤车板价格维稳。本期尿素行业开工率有所下降,尿素市场现货供应量增幅有限,部分地区因农业用肥需求拉动,价格小幅上扬;甲醇市场下游用户采购积极性较强,企业出货顺畅,多地价格涨幅明显。本期民用取暖用煤需求逐步转弱,下游化工企业原料煤补库需求相对较强,省内无烟块煤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价格整体保持高位。受环保检查及错峰运输等因素影响,晋城地区煤矿全部停止公路运输,外运煤供给偏弱。
$精彩推荐(清大民间金融研究中心)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上述三部委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附通知全文: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
惩戒措施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高级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0〕8号)等有关要求,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建立同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应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国 土 资 源 部
2018年3月1日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持续改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