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应当知晓的要点
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第三人不履约怎么办?合同解除后有什么影响?买卖租赁房屋、劳动、借款、承揽等合同在生活中又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针对签订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民法典》对《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变更修改补充,供读者参考借鉴。
一、口头订立的合同能否有效? 有效。但要注意保留证据,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 《合同法》 第1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 第469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口头形式是以语言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往往用于集市的现货交易或者金额不大的其他场合。即时结清的情况下宜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最大的优点是简单快捷、交易成本低。 二、通过电子邮件洽谈好的内容能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可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法》
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民法典》
第469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