Ф经济新闻
1. 央行: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已被打破
5月10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本次报告聚焦疫情冲击下的全球经济发展及潜在风险隐患,以及中国货币政策应对的成效和下一步的货币政策目标。
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全球经济遭遇供需双侧冲击,短期已滑入衰退轨道。尽管各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抗击疫情,但政策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差异,在目前仍缺乏强有力的国际协调背景下,疫情或在全球出现反复,可能引发经济社会运行的多次“暂停”和“重启”。全球疫情持续时间及负面影响可能超预期。
对我国来说,报告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主要经济体高度宽松的非常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效果和溢出效应需密切关注,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也存在不确定性。一方面,主要经济体央行大幅放松货币政策加之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先,人民币资产较高的收益和相对的安全性可能吸引跨境资金流入。另一方面,外需持续走弱、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也可能引起出口减少和跨境资金流出。(来源:新华网)
2. 审计署公告披露部分地方去年四季度违规收费超14亿
审计署9日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介绍2019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本次审计抽查了1621个单位、2742个项目,涉及资金4389.5亿元,并对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其中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相关审计上,公告披露了去年第四季度一些地区仍存在违规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14.28亿元。(来源:新华网)
3.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10日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人民银行出台的一系列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企业贷款利率为4.82%,较2019年底下降0.3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银行通过降准、再贷款等工具释放长期流动性约2万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7.1万亿元,每1元的流动性投放可支持3.5元的贷款增长。这些数据表明,无论是从引导贷款投放来看,还是从降低贷款利率来看,各项货币政策有效支持了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来源:央视网)
4. 银保监会连开9张罚单8家银行被罚1970万元
银行业再掀强监管风暴。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近日罕见一次性挂出9张罚单,六家国有大行全部在列。其中,除农业银行收到两张罚单外,其余五家国有大行以及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两家股份行各领一张,处罚金额累计达到1970万元,且各银行所收罚单均为百万级别。
信息显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分别被罚款270万元、270万元、260万元、430万元、230万元、190万元、160万元和160万元。
其中,农业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两会一层”境外机构管理履职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作保证金等原因分别收到两张罚单,合计430万元。
中国银行上述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亦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贸易融资业务漏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银保监会对其处以罚款合计160万元。
此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其他四家国有大行亦因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等原因被罚。(来源:经济参考报)
Ф金融动态
1. 90家机构签署自律公约共同维护债市秩序
近日,首批90家债券承销机构参加视频会议并现场签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自律公约是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应会员提议,成立专项公约起草组起草完成。起草组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德意志银行、中金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华润信托等共10家承销机构代表参与其中。公约起草组在广泛征求相关市场成员和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协商拟定形成了自律公约,并委托交易商协会作为公约的执行单位。
自律公约主要从强调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培育诚信文化、提倡主动自律等几方面着眼,涉及不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承诺发行利率;不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进行或承诺进行利益输送以争取市场份额等“十一个不”的内容。(来源:经济参考网))
2. 全国“三农”贷款增速回升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一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0.2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一季度增加7.1万亿元,同比多增1.29万亿元。
其中,“三农”贷款增速回升。数据显示,3月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36.74万亿元,同比增长9%,比上月末高0.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72万亿元,同比多增5214亿元。
一季度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30.19万亿元,同比增长9.8%,比上月末高1.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48万亿元,同比多增4559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上月末高0.5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3902亿元;农业贷款余额4.13万亿元,同比增长3.3%,比上月末高2.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966亿元。(来源:人民网)
3. 金融促中小微企业复产稳产 为保就业“供氧”
一季度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55万亿元,同比增长25.93%;一季度对企业、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发放信用贷款增加2.5万亿元,增量接近去年同期2倍;一季度共办理续贷5768亿元,其中近九成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在政策举措的落地效果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一半以上投向中小微企业;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预计支持企业超50万户;新增的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预计支持企业超200万户。目前在银行体系有授信的中小微企业一共是3000万户左右,1万亿元再贷款政策可以覆盖7%-10%的中小微企业。”(来源:人民网)
4. 新增信贷与社融增量同比大增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发力
5月11日,央行发布今年4月份的金融统计数据及社融统计数据。总体看来,新增信贷及社融增量虽然较3月份有所回落,但仍大幅高于去年同期,远超季节性表现。这足以显示,当前货币政策传导较高,金融对实体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从具体数据看来,在新增信贷方面,4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7万亿元,同比多增681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66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28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38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956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6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547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91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404亿元。
在社融方面,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从增量看来,4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0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4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62万亿元,同比多增7506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910亿元,同比多增1240亿元;委托贷款减少579亿元,同比少减618亿元;信托贷款增加23亿元,同比少增106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577亿元,同比多增934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9015亿元,同比多5066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3357亿元,同比少1076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15亿元,同比多53亿元。
中信证券固收研报指出,信贷与企业债券发行助力了社融的增长。同时,从上述数据来看,表外融资温和压降的态势依旧,非标融资的波动大概率将会减小。企业债券4月份净融资同比大幅多增5066亿元,持续低位的货币利率利好企业债券发行。政府债券同比少增1076亿元,财政发债节奏较往年更加前移,但后续预计仍是社融增长的主力。
4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09.35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1个和2.6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7.02万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个和2.6个百分点。
央行近期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下一阶段,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温彬预计,央行将采取适度的货币增长支持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因此,建议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结构性信贷供给的基础上,实施降准、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助力我国内需市场潜力挖掘,刺激国内总需求恢复性增长。并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引导LPR有序下调,推动贷款实际利率下降,助力有效需求的修复与提振(来源:证券日报网)
Ф楼市信息
1. 整治城市建设安全隐患 住建部部署六项重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坚持统筹协调,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各地通过安全生产承诺制、网上办理手续、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和信息化监管等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要落实好《实施方案》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来源:人民网)
2. 八部门:进一步帮扶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免除3个月租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指导意见》提出,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对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受疫情影响严重、年内到期还款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视需要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临时性还本付息安排。(来源:人民网)
3. 房地产还有下行压力 房价大涨的推力已不存在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正面临着需求与供给的双重冲击。以中国来说,一季度GDP同比下滑6.8%,投资、消费与出口大幅负增长。疫情期间放出的大量资金去哪了?房地产市场存在着哪些风险,发展的机会在哪里?疫情对购房需求又会带去何种影响?
5月9日,在以《全球经济与决策选择》为主题的在线论坛上,国务院参事、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认为,整个房地产市场在疫情后,可能由集中调控、行政调控转向分散调控、经济调控;从单一渠道住房供给转向多渠道、多途径的住房供给;住房的建造的模式从毛坯房为主转向精装修、绿色、健康住宅为主;从单一的居住功能出发转变到注重小区的配套及生活的便利;住房制度从过去城乡分割的模式转向城乡融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华夏幸福研究院院长顾强,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均提到中国房地产正式进入大城市时代,都市圈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经阶段。(来源:凤凰网房产)
Ф同业动态
1. 广州南沙区融担完成广东省担保行业首笔动产融资统一登记
5月9日,南沙金控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融担”)为区内一家轻资产、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办理一批服务器、机房设备、交换机等日常经营设备的融资抵押登记,是广东省担保行业首笔动产融资统一登记。
据悉,此前企业动产登记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和人行征信中心两方办理。自4月28日起,广州市动产抵押登记将由登记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线上操作,办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以及除航空器、船舶、知识产权、机动车外的其他动产担保登记。登记系统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登记即刻生效,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有效解决了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提高动产抵押登记效率,进一步保障了担保权利人的担保权益,深化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来源:中宏网)
2. 重庆以担保增信缓解融资难4079家企业获融资支持近21亿元
疫情期间,重庆融资担保行业多措并举支持全市实体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经营,截至4月末,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对6702家企业(个人),授信逾45.8亿元。已为4079家企业(个人)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等融资支持近21亿元。
长期以来,因缺乏有效抵质押物,很多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疫情发生后,生产经营受到冲击,企业生存发展遭遇挑战。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市金融监管局2月下旬出台了《关于重庆市融资担保行业积极防控疫情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为企业提供应急融资和差异化服务、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压力等12条具体措施。
《通知》强调,融资担保机构实施企业名单式、台账式管理,放大融资担保杠杆倍数。对符合条件的融资项目应担尽担,对存量项目应续尽续,力争全行业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不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建立抗疫助困“绿色通道”,原则上在48小时内办结担保审批手续。对于重点疫情地区的企业,力争24小时办结担保审批手续。
针对企业面临的融资成本压力,《通知》则要求融资担保机构主动减费让利,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同时,降低担保准入门槛,为企业减免保证金、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来源:上游新闻)
3. 支持民营担保寻求合作与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聚焦金融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就业与民生的一揽子金融举措“组合拳”加紧实施。在诸多金融措施中,融资担保已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核心环节。事实上担保业生来就带着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天然使命。
近日,中国普惠金融第一股——瀚华金控发布公告,将与辽宁省沈抚新区下属国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一家规模30亿元的有限合伙企业普惠融资担保公司,沈抚新区出资20亿元作为优先级,瀚华金控及其下属辽宁瀚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出资10亿元为优先级资金提供保障,辽宁瀚华资本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政府不直接参与合伙企业管理。探讨民营担保与国有资本合作,这一案例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方向与视角。
当前多方联动、风险共担、积极推动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并以此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已逐渐成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共识。这也为民营担保公司寻求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如民营担保公司寻求与国有资本合作,一方面可以极大提高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一方面也可以较好地解决自身风控问题,可谓优势与资源互补,因此应积极支持这样的合作,这对于担保行业的发展与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都具有着重要意义,对于解决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有着极大地促进作用。(来源:中华工商网)
Ф财税政策
1. 二手车经销商销售其收购二手车的增值税政策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来源:中税华通)
2.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政策
开具对象:办理ETC卡的客户。
票据分类: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
政策依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来源:中税华通)
3. 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来源:中税华通)
Ф互联网金融
1. 央行:受疫情冲击影响 一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有显著上升
5月12日晚间,央行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有关负责人就4月份金融统计数据情况答记者问指出,2017年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还实现净下降,2019年仅上升约5.7个百分点,增幅远低于2008至2016年年均增长10个百分点的水平,初步实现稳杠杆目标。今年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影响,我国宏观杠杆率有显著的上升。
应该看到,一季度宏观杠杆率的回升,是逆周期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复工复产的体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逆周期政策的制定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统筹考虑,把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同时,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在这个过程中,当前应当允许宏观杠杆率有阶段性的上升,扩大对实体经济的信用支持,这主要是为了有效推进复工复产,这实际上为未来更好地保持合理的宏观杠杆率水平创造了条件。
虽然一季度宏观杠杆率显著回升,但只是阶段性的。特别是逆周期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复工复产取得显著成效,向实体经济传导效率明显提升,生产秩序加快恢复。人民银行对全国1万家实体企业的调查显示,4月末,工业生产基本修复到位,服务业开工率持续回升,97.5%的企业已复产,超半数工业企业设备利用率已达到或超过上年二季度平均水平。来源:网贷之家)
2. 不可购房炒股 互联网贷款立新规
银保监会网站9日消息,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强调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强化消费者保护。
多位专家表示,作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基本法”,《办法》将正式确立互联网贷款的地位,为业务发展提供政策依据,有助于互联网贷款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厘清互联网贷款范畴
《办法》将互联网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并明确线上线下结合,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部分抵质押贷款以及固定资产贷款不属于互联网贷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此前不少线上受理但是在线下完成风险评估、调查、授信和抵质押过程的贷款也被纳入银行互联网贷款的范畴之列,且这类型的贷款往往涉及金额较大,背离了《办法》所提及的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将这些贷款从互联网贷款中排除,有利于更好厘清银行互联网贷款的范畴,明确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定位,进而设定准确、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个人消费贷额度上限20万元
《办法》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办法》强调,互联网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大额消费贷款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流向难以控制,很多大额消费贷款被提取出来并未用于消费,而是流入股市、楼市及其他理财投资渠道,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将互联网贷款额度上限设定为20万,反映出监管方面努力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控制贷款用途之间取得平衡。就消费用途而言,由于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必须走线下,互联网贷款渠道中20万元额度已能满足几乎所有消费需求。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银行而言,信贷资金流向、用途的监控始终是“老大难”问题。建议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互联网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
规范合作机构管理
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对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跨区展业,该负责人介绍,地方法人银行应坚守发展定位,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主要服务当地客户。考虑到各家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差异性较大,《办法》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等提出进一步审慎性监管要求。部分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的银行不受《办法》关于跨区经营的限制。(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