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8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第一个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地方立法的省份。
近年来,山西“放管服效”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践,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固化这些经验和做法,有利于推进山西改革、突出山西特色。据了解,《条例》共七章59条,主要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尤其是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作出明确规定,突出了山西省优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钧介绍,“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首先在晋城试点推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其做法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示范性,值得各地学习。此项改革强力推动事项划转,实现了“宜划尽划”;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应减尽减”;一体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实现了“能快则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