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
1、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日致电吴敦义,祝贺其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希望两党以两岸同胞福祉为念,坚持“九二共识”,坚定反对“台独”。同日,吴敦义复电表示感谢。
2、中共中央、国务院电贺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试采成功!天然气水合物是资源量丰富的高效清洁能源,是未来全球能源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我国在南海北部神狐海域进行的可燃冰试采获得成功,这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实现在海域可燃冰试开采中获得连续稳定产气的国家。可燃冰很可能成为化石能源的替代燃料,目前被称为”属于未来的能源”。
3、据国资委消息,2016年中央企业投入扶贫资金27.18亿元,比2015年资金投入量翻了一番,实施各类扶贫项目1984个,惠及贫困人口15.3万人。
n 市场
1、证券日报:有关部门正在讨论修改《关于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口有关措施》。要求限制进口煤同比下降5%-10%(每月进口约1500万吨);继续引导市场煤价下行,力争迎峰度夏前回落到570元/吨以内。
2、发改委:截至目前,今年全国钢铁去产能达到3170万吨,达到今年去产能目标的63.4%,煤炭去产能达到6800多万吨,达到今年去产能目标的46%;确保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
3、我的钢铁:最近一周,国内现货钢价综合指数报收于128.85点,一周上涨3.66%。国内钢市摆脱前一阶段的震荡走势,价格大幅上涨。分析认为,钢材市场市场信心有一定的恢复,短期国内钢价还将延续上涨态势。
n 指数情况
截至5月22日,第200期中国太原煤炭综合交易价格指数为135.97点,环比下跌0.42%。其中:动力煤指数123.95点,环比下跌0.71%;炼焦用精煤指数162.81点,环比下跌0.23%;喷吹用精煤指数146.39点,环比持平;化工用原料煤指数105.16点,环比下跌0.19%。
本期山西下水及直达动力煤价格均有下跌。本周沿海主要电企合计日均耗煤量在61万吨左右,受水电增多制约,电厂购煤需求有所放缓;随着产地煤炭供应持续放量,北方主要港口煤炭库存继续震荡向上运行,秦皇岛港煤炭库存升至590万吨以上。省内动力煤市场弱势运行,受环保检查及下游需求转差影响,煤企发运困难,价格承压下行。其中下水煤价格朔州地区下跌5-15元/吨;直达煤价格朔州、忻州、晋中、临汾等地区下跌5-50元/吨不等
本期山西炼焦用精煤价格有所下跌。本周钢材市场库存压力有所减轻,部分规格品种资源偏紧,对钢价上行形成一定支撑;焦炭市场下游需求不强、整体供应充足,价格延续下行趋势。省内煤焦市场整体供需两弱,因环保形势较为严峻,多数地区焦化厂及洗煤厂生产均受到较大影响,目前主要煤企价格维持稳定,临汾、吕梁、晋中等地区部分地方煤企由于上站发运受阻,煤炭库存增多,精煤及原煤价格走跌,幅度20-30元/吨。
本期山西喷吹用精煤车板价格维稳。本周省内喷吹煤市场需求变化不大,煤企库存普遍不高,挺价心态较强,主要煤企及地方煤企价格均维持稳定。
本期山西无烟块煤车板价格总体维稳,个别有跌。本周尿素市场整体需求低迷,企业开工率持续低位,行情偏稳运行;甲醇市场供应减少、需求改善不大,局部地区价格小幅反弹。随着化工企业集中检修期即将来临,省内无烟块煤市场需求趋弱,但目前主要产区无烟块煤库存均处低位,资源紧缺对块煤价格维稳起到较强支撑作用,晋城、阳泉地区主要煤企块煤价格维持不变,仅晋城地区个别地方煤企价格小幅下调,幅度20元/吨。
n 精彩推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改革的重要意义
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把这项改革的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坚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区要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要实行准入清单管理。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
三、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准入手续
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能向社会公开的尽量公开,打通信息孤岛。各地区要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和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间的数据接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各地区要加快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区域内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打破部门和行业信息壁垒。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四、完善工作流程,做好改革衔接过渡
各地区要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与推进“互联网+”相结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各地区要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各类涉企证照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要推进涉企证照事项标准化管理,在全面梳理、分类处理的基础上,全面公开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服务效能提升
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提高开办企业积极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认真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七、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推动改革落地
坚持“多证合一”与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相结合,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多证合一”改革情况不同,证照整合项目、形式不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互认“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八、强化中央和地方联动,统筹稳妥推进改革
坚持统筹推进与因地制宜相结合,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实践,自下而上,上下联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鼓励基层探索实践。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扩大“多证合一”的覆盖范围。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主动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积极推进改革。要做好对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各项措施顺利推进。
九、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坚持基层先行先试与依法推动相结合,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改革配套政策联动。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时,要充分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在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的基础上,对确需在全国范围内合并的事项中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和清理的,要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十、加强窗口建设,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坚持内强素质与外提能力相结合,以内挖潜力、充分利用原有设施为重点,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多证合一”改革后,基层登记窗口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各地区要通过合理调整、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队伍,确有必要时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信息化保障。
十一、加强督查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各地区要通过制定任务清单、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等方式,把“多证合一”改革摆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考虑,加强督查,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要对接国际营商环境指标,加强对本地区营商环境便利化的评估和排名工作,建立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研究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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