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动态
Ф经济新闻
1.央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
我国应尽快构建一个既立足国情又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机构有序处置机制。授权处置当局根据风险程度对问题机构采取相应纠正、干预和处置措施,以最小成本达成处置目标。明确损失分摊机制,打破刚性兑付、防范道德风险。(来源金融时报)
2.PPP迎新局:融资有望回暖 央企和民企龙头优质项目将受益
近期,东方园林发债事件引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市场强烈反响。在强监管与融资难双重影响下,PPP将如何发展?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多方采访了解到,东方园林发债事件无碍PPP市场整体发展,本轮PPP项目清库达到“正本清源”效果。目前,PPP政策已进一步夯实,PPP项目入库将减速提质,融资有望逐渐回暖并呈明显分化态势。随着政策面积极向好,PPP发展正从量变逐渐走向质变。下半年,PPP市场有望逐渐回暖,市场对PPP板块上市公司的预期也在改善。(来源:中国证券报)
3.网贷监管政策生变原定于6月底完成的网贷备案工作,已经事实上延迟了。
政策静候期,业内对网贷平台监管政策走向有诸多猜测,如网贷平台信息中介定位是否会淡化,网贷平台未来监管模式或采用审批制等。在此背景下,一些市场主体也在提前谋局。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家网贷平台频频增加实缴资本。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今年平台对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特别关注,与有传言称监管部门未来可能提出对平台的主体资质要求有关,比如对资本金设定门槛。”
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也表示,网贷平台验收备案工作暂停之后,关于监管走向的传闻有很多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监管收紧是肯定的,收紧的方式有很多,注册资本或为其中的一个指标。(来源:中国经营网)
Ф金融(来源冯站长之家)
1.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部分变相“现金贷”平台风险,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加强对部分平台加强监管。
商务部与银保监会完成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规则制定职责转隶工作。银保监会向地方政府致函,将对融资租赁等三类机构开展摸底工作。
2.银保监会:信托业防风险、治乱象效果初显;通道类信托业务规模大幅缩减,行业过快增长势头得到遏制;银信类业务降幅明显,多层嵌套规模大幅下降;脱实向虚明显扭转,支持实体经济质效提升。
3.央行:准确把握金融业信息技术发展应用与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辩证关系,统筹监管好金融业重要基础设施,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控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
Ф产业(来源冯站长之家)
1.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2.华为董事长梁华:全云化时代已经来临,预计到2025年,大部分企业信息技术解决方案都会被云化,所有企业都会用到云的技术、云的模式,85%以上企业应用会被部署到云上。
3.中钢协报告指出,5月份,国内市场仍处需求旺季,钢铁产能释放保持高水平。受环保督查影响,铁矿石市场需求预期有所下降,港口库存小幅回升,价格小幅调整。后期铁矿石市场仍是供大于求局面,铁矿石价格难以大幅上涨,仍将呈相对平稳走势。
随着青岛上合峰会的临近,山东地区焦钢企业限产情况逐渐明朗。焦化企业限产集中在潍坊,日照,临沂地区,限产幅度30-50%,限产15-25天不等;受影响钢厂由5月中旬的3-4家发展到5月底的8家,影响范围和力度扩大明显。
4.5月全国房贷利率创新高 郑州首套房贷平均利率首破6%(腾讯网)
融360近日发布的5月全国房贷监测数据显示,上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60%,相当于基准利率1.143倍,环比上升0.72%,同比去年5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4.73%,上升18.39%。在35个监测城市中,郑州和哈尔滨的首套房贷平均利率首次突破6%。
5.二线城市房贷利率超一线
融360数据监测显示,5月全国533家银行分(支)行中,有193家银行首套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161家银行首套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106家银行首套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20家银行首套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5%;8家银行首套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
5月份,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保持上涨,总体涨幅较上月缩小。一线城市及二线城市首套利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其中二线城市总体利率水平已超越一线城市。
6.部分城市房贷利率涨幅放缓
据悉,上个月广州上涨趋势放缓,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3%,环比上期上升0.36%,利率平均值较上期上涨2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88%,利率平均值较上期上涨4BP。
数据
Ф数据(中国证券网)
5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9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2018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0.1%,非食品价格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5%。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0%。
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下降0.1%。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5.1%、2.2%和1.9%,交通和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和1.5%,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1%和1.0%。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两降。其中,交通和通信、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4%、0.2%和0.2%,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1%,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均下降0.2%。
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价格指数(2018年6月2日-6月8日)(来源ctct研究室)
截至2018年6月11日,第253期中国太原煤炭综合交易价格指数为141.12点,环比上涨0.51%。其中:动力煤指数123.79点,环比上涨0.68%;炼焦用精煤指数168.19点,环比上涨0.36%;喷吹用精煤指数160.03点,环比上涨0.60%;化工用原料煤指数127.62点,环比上涨0.16%。
动力煤:本期山西下水煤及直达煤价格有所上涨。受南方降水增多影响,本期沿海六大电厂日均耗煤量回落至68.3万吨,库存可用天数增至18天以上,电厂补库压力有所缓解;秦皇岛港因涌浪过大调出受阻,库存激增至642万吨;受环保、安全检查等因素影响,“三西”主产地煤源供应持续偏紧,加之受神华月度长协价格大幅上调带动,动力煤价格走强,不过市场对政策调控的观望情绪也在加深。本期省内动力煤市场延续涨势,下水煤市场中,朔州、忻州地区煤价上涨5-25元/吨不等;直达煤市场中,朔州地区个别煤企价格小幅下降10元/吨,忻州、长治地区部分地方煤企价格上涨10-30元/吨,目前铁路运力相对偏紧,且优先保障平价煤及长协煤。
炼焦用精煤:本期山西临汾、太原、长治、运城地区炼焦用精煤价格出现上涨。本周黑色系期货市场先抑后扬,钢坯价格小幅上涨,钢材现货行情高位震荡;受限产影响,焦炭市场供不应求,部分地区价格继续提涨。下游钢厂盈利可观,焦炭、炼焦煤库存均持续降低,对原料煤、焦补库需求较为旺盛。本期省内优质煤种供应偏紧,高硫煤种供应相对宽松,炼焦用煤市场向好运行,主要煤企价格维持稳定,太原、临汾、长治、运城地区主焦煤及配焦用煤价格上涨10-50元/吨不等,其余地区价格维持稳定。
喷吹用精煤:本期山西长治地区喷吹用精煤车板价格个别上涨。受峰会及环保限产影响,本周高炉开工率较上周微幅下降,钢厂原料煤焦库存持续降低,对喷吹煤有一定补库需求。省内喷吹煤市场运行良好,主要煤企产销平稳,价格维持稳定,长治地区个别地方煤企喷吹煤价格小幅上涨。
化工用原料煤:本期山西晋城地区无烟块煤车板价格有涨。受环保制约,本周尿素企业开工率不高、供应量略显不足,多地价格小幅上扬;甲醇市场下游采购需求偏弱,企业出货一般,多地价格延续下跌走势;下游化工企业开工不足,对原料煤按需采购为主。受民用块煤采购需求支撑,省内无烟块煤市场成交情况良好,晋城、阳泉地区主要煤企块煤价格整体保持稳定,晋城地区部分地方煤企块煤价格上涨30-50元/吨。
Ф精彩推荐(来源:证券时报)
为抑制企业多头融资
银保监会试点联合授信管理机制
为抑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有效防控企业杠杆率上升引发的信用风险,6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对部分企业的联合授信试点,纳入试点的企业以后的债务融资余额上限将不得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设定的联合授信额度。
所谓联合授信,是指拟对或已对同一企业(含企业集团,下同)提供债务融资的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改进银企合作模式,提升银行业金融服务质效和信用风险防控水平的运作机制。
《办法》要求,各银监局要遵循差异化原则选择试点企业,确保试点企业在性质、行业、规模上具有较强代表性。具体来说,各银监局辖内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10家,计划单列市以及经济总量较小的省份可适当减少试点企业数量,但不得低于5家。各银监局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试点企业名单报银保监会备案。
联合授信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防范企业重大信用风险事件,适用对象为债权人数量多、债务规模大、外部风险影响广的大中型企业,依据在银行业的融资余额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两个指标,《办法》确定了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的企业范围。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50亿元以上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对在3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20~50亿元之间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联合授信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主要通过成员银行协议、银企协议等法律合约,以及联席会议决议等内部约定进行规范。联合授信机制的运作机制如下:
一是协商确定联合授信额度。联合授信委员会根据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测算其承债能力,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共同确认联合授信额度,企业在额度内享有自主融资的权利。联合授信额度包括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渠道的债务融资,以及对集团外企业的担保。
二是监测联合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联合授信委员会建立企业融资台账,对已确认的企业实际融资及对集团外企业担保,在融资台账中等额扣减企业剩余融资额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前,应查询剩余融资额度,在剩余融资额度内向该企业提供融资。
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办法》规定了预警状态触发、管理和退出的要求。对处于预警状态企业的新增融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更加审慎严格的信贷审批标准、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缓释手段。若企业确可能发生偿债风险的,可在联合授信机制的基础上组建债权人委员会。
此外,为保障联合授信试点的顺利实施,《办法》也明确了过渡期安排。联合授信机制建立时,若企业存量实际融资总额超过联合授信机制确定的联合授信额度,联合授信委员会应与企业协商确定达标过渡期,报银行业协会备案。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授信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防范企业重大信用风险事件,适用对象为债权人数量多、债务规模大、外部风险影响广的大中型企业。联合授信机制不会对企业融资行为产生严重影响。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的企业数量很少,不足全部企业的千分之一,绝大多数企业不受影响。
“据调查,对于达到联合授信机制建立标准的大型企业,其首要问题往往不是资金紧缺。多头融资、过度融资会对企业高负债运营、盲目扩张形成不当激励。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有助于维持企业债务率在合理水平,提高其财务稳健性,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上述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