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6月21日经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7年8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予以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九条。 《条例》立足我国国情,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等。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上述政策扶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对于增强融资担保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